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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毛泽东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

发表日期 2023-04-12 15:22:00    1151

毛泽东是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外交家,领导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的对外关系。独立自主、坚持国家利益、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遵循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等原则是毛泽东关于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指导着新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的全面展开,对今天我国处理国家关系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毛泽东注重从实际出发来制定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在原则上,毛泽东始终坚持了独立自主,把中国的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始终坚持和平哲学,不搞对外侵略扩张,并坚决反对美国苏联两个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主张各国的平等互利。这是他处理国家关系思想中不变的准绳。

  一、国家利益原则——处理国家关系的根本出发点

  国家利益是现代民族国家对外政策永恒的主题,也是政治家制定外交政策的根本依据。毛泽东认为,处理国与国的关系主要应基于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利益是处理国际事务和制定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回顾建国以来我国的外交历程,外交政策的基本特点是20世纪5O年代实行“一边倒”,60年代是“两个拳头”打人,7O年代是“一条线、一大片”,经历了从联苏抗美,到反帝反修,再到联美抗苏这样一个艰难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大部分时问都坚持了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毛泽东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作为处理国家关系的基点。

  毛泽东在建国前夕,提出的我国和平外交政策的三大基本方针中,“另起炉灶”方针就是不承认旧的外交关系,这充分表现出新中国处理对外关系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等国家利益的严肃性和原则性。“一边倒”方针,即“我国站在以苏联为首的和平民主阵营之内”,这也是当时毛泽东基于对当时国际形势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考虑而做出的英明选择。“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指的是帝国主义总想保留一些在中国的特权,我们的方针是在同他们建立外交关系之前,要把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残余势力清除一下。消除帝国主义特权本身就是维护国家利益的表现,而只有消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利益。在朝鲜战争时,按理说是意识形态原则占主导。但实际上,毛泽东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更多的是偏向于国家利益,认为中国必须出兵朝鲜,因为朝鲜是中国近邻国家,对中国东北局势影响极大,中国在东北有重大的国家利益。

  毛泽东坚持在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的基础上,为改变我国“一穷二白”的经济落后状况,主张可以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进行多渠道的交流合作。毛泽东在1964年1月30日同法国议员代表团的谈话中指出:“欢迎你们。我们做个朋友,做个好朋友。你们不是共产党,我也不是你们的党;我们反对资本主义,你们也许反对共产主义。但是,还是可以合作。在我们之问有两个根本的共同点:第一,反对大国欺侮我们。不管资本主义大国也好,社会主义大国也好,谁要控制我们,反对我们,我们是不允许的;第二,使两国间在商业上、在文化上互相往来。希望你们把什么禁运战略物资也反掉。”至于美国,虽然它带头对中国实行封锁、禁运,但毛泽东始终希望和它建立正常的政治经济交往关系。还在朝鲜战争停战协定签订之后,毛泽东就通过一些渠道透露过愿同美国建立正常关系的信息。1955年,他在接见巴基斯坦大使时说:“我们愿意向世界上所有国家学习。如果美国人愿意的话,我们也向他们学习。”1956年,毛泽东在起草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写道:“为了和平和建设的利益,我们愿意和世界上一切国家,包括美国在内,建立友好关系,我们相信,这一点,总有一天会做到的”。
1970年后,毛泽东在重新分析了世界形势之后,尤其是中苏关系急剧恶化,毛泽东把外交战略重点转向了对付苏联威胁上,既然中国没有能力同时与苏联和美国对抗,中国就只能在两个主要的敌人之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最主要敌人。毛泽东这时是基于现实的国家利益而不是从意识形态角度来做出自己的选择的。此时毛泽东的联美反苏的“联”与5O年代初联苏反美的“联”存在质的差别。联苏的“联”,是一种政治军事联盟,使基于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两根支柱上的。联美的“联”只是一种统一战线意义的合作,不是一种结盟关系,主要是基于国家的政治和外交利益,而在意识形态上两家还是各唱各的调。毛泽东在会见基辛格时说:“那个时候,你们反对我们,我们也反对你们,我们双方是敌人啊。”“现在我们把双方的关系称为友好关系”,“只要目标是一样的,我们不会伤害你们,你们也不要伤害我们……实际情况是,有时我们要批评你们一下,你们也要批评我们一下。这就是你们总统所说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你们说:‘打倒你们这些共产党!’我们说:‘打倒你们这些帝国主义者!’但双方仍要合作,仍然可以发展友好关系。”这一思想表明,毛泽东晚年的外交思想已经完全超越了意识形态,把国家利益放在比意识形态更高的地位上。尽管意识形态完全对立,但两个国家仍然可以合作的。这一思想对后来中国处理国家关系的影响是也是深刻的。

  二、独立自主原则——毛泽东处理国家关系的立足点

  纵观毛泽东的外交思想,其中一个独特而又鲜明的特征,即它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始终坚持了“独立自主”这一基本方针。1949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必须独立,中国必须解放,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不容许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再有一丝一毫的干涉。1959年,毛泽东又郑重重申:“在国与国的关系上,我们主张,各国尽量多搞,以自力更生、不依赖外援为原则。

  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自力更生,不是盲目排外。建国后,毛泽东多次主张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发展与其它国家的各种关系,从而更好地发展自己。1958年,毛泽东指出我国的经济发展路线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破除迷信,独立自主地干工业、干农业、干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打倒奴隶思想,埋葬教条主义,认真学习外国的好经验,也一定研究外国的坏经验——引以为戒,这就是我们的路线。”瑚‘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原则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中国处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包围和封锁中的国际环境中,客观条件决定了毛泽东关于向西方学习的思想没能得到展开和深入。复杂莫测的冷战国际环境,也影响到我国对外开放与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的关系。虽然在理论上毛泽东对两者之间的关系的论述并没有什么大的原则性错误,但在实践中,毛泽东把二者放到了对立的立场上。毛泽东更加强调的是中国应当独立自主地建设一切,“自己尽可能独立地搞,凡是自己能办的,必须尽量地多搞。只有自己实在不能办的才不办”。这与当时新中国建立时间不长,把独立自主和中国捍卫国家的主权与尊严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有密切的联系,也与西方国家对我国采取经济遏制的政策相关,因而对对外开放的思想并未真正重视。虽然如此,我们却不应该不顾客观历史的限制,去求全责备。毕竟,毛泽东在主观上是一直坚持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的。

  遵循独立自主地原则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正如毛泽东所说,“中国的革命和中国的建设,都是依靠发挥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为主,以争取外国援助为辅,这一点也要弄清楚。那种丧失信心,以为自己什么也不行,决定中国命运的不是中国人自己,因而一切依赖外国援助,这种思想是完全错误的”。

  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国家关系时要始终维护的基本点

  (一)处理国家关系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

  主权问题关系到民族的尊严,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中国共产党如何向历史和人民交待的大问题。因此,早在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就指出:“抗日的外交政策:在不丧失领土主权的范围内,和一切反对日本侵略主义的国家订立反侵略的同盟及抗日的军事互助协定。”n中国的主权问题,在毛泽东看来,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1949年4月,在英国军舰侵入中国领土并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开炮事件发生时,毛泽东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提出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指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同各外国建立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首先是不能帮助国民党反动派”。…在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又庄严宣布:“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毛泽东既坚决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又尊重其他任何国家的国家主权。“各国的事情要由各国自己管,这是个真理。”1962年,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一九六一年,我同蒙哥马利谈话……他说:‘再过五十年,你们就了不起了。’他的意思是说,过了五十年我们就会壮大起来,而且会‘侵略’人家,五十年内还不会。他的这种看法,一九六O他来中国的时候就对我说过。我说:‘我们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是资本主义国家,因此,一百年,一万年,我们也不会侵略别人”1964年,毛泽东又告诫说:“我们的同志和人民,永远不要骄傲,不要固步自封,不要自以为是,永远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对外国,永远不要大国沙文主义,一定要尊重别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能干涉别国的内政,一定要平等对待”。

  在处理国家的关系中,互不干涉内政是毛泽东一直坚持并坚决维护的原则。建国前夕,毛泽东就明确提出:“不允许任何外国及联合国干涉中国内政。因为中国是独立国家,中国境内之事,应由中国人民及人民的政府自己解决。如有外国人提到外国政府调解中国内战等事,应完全拒绝之”。毛泽东还对什么是不干涉内政作了解释。“什么叫互不干涉内政呢?那就是说,一国的国内纠纷,由这个国家自己管,别国不得过问,也不得利用这种国内纠纷。一个国家只能承认别国的人民选择自己选择的政府。……一国也只能有一个政府……至于一个国家将来是否会有另外一个政府,那是这个国家的事,我们不管;中国将来是否会有另外一个政府,那是中国的事,别国也不能管。这就是我们的方针。”1956年,在与老挝客人会见时,毛泽东指出:“我们不会干涉你们的内政,不会在你们那里宣传共产主义,也不会去推翻你们的政府,我们是讲友好的。你们采取什么制度、政策和宗教,那是你们的事,我们不会也不应当去干涉”。1964年,毛泽东同智利新闻工作者代表团谈话中又指出,“除了美国为什么有那么多资本家跟我们做生意呢?就是因为他们不干涉我们的内政。美国人想跟我们做生意,我们就是不做”。各国的事情应由各国人民来管,不能允许任何外国人干涉。”美国曾一度干涉中国台湾问题,并一度想做金、马岛归大陆,台、澎岛归蒋介石的美梦,以便实现其“划峡而治”、制造“两个中国”的图谋。对此,毛泽东严肃警告美国当局:“台、澎、金、马整个地收复回来,完成祖国统一,这是我们六亿五千万人民的神圣任务。这是中国内政,外人无权过问,联合国也无权过问”。“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这点我们是要坚持的。”’最终,美国企图制造“两个中国”的图谋遭到失败。

  (二)处理国家关系要依靠平等互利原则

  平等互利这条原则,毛泽东认为它首先是指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关系。“我们认为,国家不应该分大小。我们反对大国有特别的权利,因为这样就把大国和小国放在不平等的地位。大国高一级,小国低一级,这是帝国主义的理论。一个国家不论多么小,即使它的人口只有几十万或者甚至几万,它同另外一个有几万万人口的国家,也应该是完全平等的。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不是空话。既然说平等,大国不应该损害小国,不应该在经济上剥削小国,在政治上压迫小国,不应该把自己的意志、政策和思想强加在小国身上。既然说平等,互梧就要有礼貌,大国不能像封建家庭里的家长,把其他国家看成是它的子弟。……不论大国小国,互相之间都应该是平等的、民主的、友好的和互助互利的关系,而不是不平等的和互相损害的关系。”毛泽东认为:“大国、小国应该平等相待。有这样一种论调:大国是不好惹的,小国是可以随便欺侮的。这种论调是绝对没有道理的。……国家大小只是形式。”要做到大小国地位平等,大国应当采取主动,对“小国的地位也应尊重”,应把小国的代表团“当作大国的使者来欢迎”,“我们对大国、小国都一律平等看待”。在毛泽东看来,大国小国都只是相对的,“大国往往是由许多小国组织成的。中国在古代就是由一万个左右的小国组织成的,后来变成八百个小国,以后又变成七个小国,最后才统一成一个大国”。中国在柬埔寨老挝等国面前是个大国,而在美国苏联面前,“法国是小国,中国是小国,只有美国和苏联才是大国”。
 

不管与何种制度的国家交往,毛泽东历来主张互利原则。早在解放战争期间,毛泽东就宣称:“否认蒋介石独裁政府的一切卖国外交,废除一切卖国条约,……同外国订立平等互惠通商友好条约。联合世界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1949年,毛泽东为纪念中国共产党二十八周年,所做的《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明确提出:“团结国内国际的一切力量击破内外反动派,我们就有生意可做了,我们就有可能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之上和一切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与北欧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如挪威、丹麦、芬兰、瑞典和瑞士,在平等、互利及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建立了外交关系,并同它们在互利的基础上改善和发展相互贸易。1954年,毛泽东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的谈话中,说到:“我们在合作方面得到一条经验:无论是人与人之间、政党与政党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合作,都必须是互利的,而不能使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合作就不能维持下去。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五项原则之一就是平等互利”。“凡是足以引起怀疑、妨碍合作的问题,我们都要来解决,这就能达到五项原则中的平等互利。……合作一定要有利,否则谁还干呢?

  (三)处理国家关系要遵循和平共处原则

  毛泽东在1949年6月的新政治协商会议上发表了含有和平共处原则思想萌芽的讲话。毛泽东一方面指出,新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帝国主义,但另一方面,毛泽东又宣布,“中国人民愿意同世界各国人民实行友好合作,恢复和发展国际间的通商事业,以利发展生产和繁荣经济”。毛泽东第一次明确提到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是在1954年8月,这是在周恩来总理与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使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后。毛泽东在回答英国工党代表团提出的中国与西方国家能否和平共处的问题时说,“我认为可以和平共处。这里发生一个问题,难道只能和这种社会主义共处,不可以和别的事物共处吗?和非社会主义的事物,像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封建王国等能共处吗?我认为,回答也是肯定的,只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双方愿意共处。……不同的制度是可以和平共处的。”“毛泽东还特别提到,中国希望与美国和平共处,“中国愿意同一切国家包括美国在内和平共处”,“希望美国也采取和平共处的政策”。稍后,在1954年10月,毛泽东又进一步指出,“应当把五项原则推广到所有国家的关系中去”,“把这一原则作为国与国之间的一个基本准则。这首先是指与西方国家和平共处,其次是指与广大的亚非拉国家和平共处。

  1956年,在党的八大会议上,毛泽东讲:“我国和各社会主义国家都需要和平,世界各国的人民也都需要和平。……我们必须争取同一切愿意和我们和平共处的国家,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 1957年2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指出:“巩固同苏联的团结,巩固同一切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这是我们的基本方针,基本利益所在。再就是亚非国家以及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我们应当巩固和发展同它们的团结。有了这两种力量的团结,我们就不孤立了。至于帝国主义国家,我们也要团结那里的人民,并且争取同那些国家的和平共处,做些生意,制止可能发生的战争,但是决不可以对他们怀抱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同年l1月,毛泽东在苏联最高苏维埃庆祝十月革命四十周年会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指出:“我们坚决主张,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和平竞赛,各国内部的事务由本国人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解决。我们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样大家知道的五项原则”。

  毛泽东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应该长期实行的外交方针和原则,不是权宜之计。他指出,“我们认为,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方针,不是为了临时应付的。这五项原则是适合我国的情况的,我国需要长期的和平环境。五项原则也适合亚洲、非洲绝大多数国家的情况的。对我们来说,稳定比较好,不仅是国际上要稳定,而且国内也要稳定”。他还指出,“我国的外交政策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为了和平和建设的利益,我们愿意和世界上一切国家,包括美国在内,建立友好关系。我们相信,这一点,总有一天会做到的”。

  毛泽东的一生是爱国爱人民的一生,他关于处理国家关系的外交思想是为中国国家利益服务的,是不卑不亢的。进入20世纪70年代,毛泽东虽已步入暮年,但其思维仍然非常活跃。他反复思考和忧虑的是:中国的国际安全以及国际关系。在1972年内,他和周恩来——两位中国的巨人,他们在古稀之年以惊人的胆略携手打开了冰冻多年的中美、中日关系之门。这一英明之举,使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掀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史上新的篇章。中美、中日外交关系的确立,迅速改变了世界格局。为中国后来的长期对外开放跨出了关键一步。毛岸青和邵华回忆说:“爸爸的爱与憎总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准绳。美帝国主义夺去了千千万万中华优秀儿女,其中包括他心爱的年轻的儿子的生命,但是为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中美两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又是他不以IH怨为念,亲手打开了中美建交的大门”。

  毛泽东关于如何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理论,更是成为以后我国处理国家关系的准绳。正如钱其琛同志在纪念毛泽东诞生100周年而举行的毛泽东外交思想讨论会上所说的那样,“毛泽东同志是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理论家,也是当代伟大的外交战略家,他为我国外交战略的确立和外交政策的制定建立了辉煌的历史功绩,他的博大精深的外交思想,永远是我们学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