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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走向区域整合的新阶段

发表日期 2023-04-12 15:22:00    1183

进入21世纪,中国与周边国家“跨世纪的睦邻友好”关系发展势头良好,周边区域次区域合作日益拓宽加深。然而,随着区域次区域合作渐成主流,多方战略角逐态势日益突出,竞争可能向恶性方向发展,从而有损于地区和平、发展、稳定、和谐的共同利益。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势将走向整合的新阶段。

  中国的周边按区域划分,主要由东亚、中亚和南亚三个区域组成。经过3O年改革开放,中国与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关系在近20年的全面改善和发展之后,正在步人新的历史阶段,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越过这些问题和挑战,中国的和平发展和建设和谐世界的设想将获得更加坚实有力的战略依托,整个亚洲板块在全球力量分布中的上升态势将变得更加突出。

  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全面改善开始于1989年中苏(俄)关系正常化。在以后的几年里,特别是苏联解体之后,中国大力开展睦邻外交,把与周边国家建立长期稳定的友好关系作为首要目标,使传统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得以恢复和发展。中国与所有东盟成员国分别签署或发表了面向2l世纪的双边战略关系框架文件,如中印(尼)《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2000年5月22日)、中越《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2000年12月25日);与蒙古、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尼泊尔、巴基斯坦、韩国、哈萨克斯坦等邻国分别建立了面向21世纪的友好合作关系。《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乌(兹别克斯坦)《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中哈21世纪合作战略》、《中吉2004—2014年合作纲要》、《中塔关于发展两国面向21世纪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等双边关系文件,为发展“跨世纪的睦邻友好关系”制定了战略规划,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通过和平谈判与平等协商,先后与巴基斯坦、俄罗斯(前苏联)、老挝、阿富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越南等邻国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地处理边界问题,缔结了相关协定。中国与印度签订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于2005年4月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使中国与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关系实现基本平衡。这些重大举措为中国与周边国家发展“跨世纪的睦邻友好关系”扫除了历史性障碍。

  进入2l世纪以后,中国趁着与周边国家“跨世纪的睦邻友好关系”的良好发展势头,在大力发展双边关系的同时,更加积极地参与和推进周边的区域和次区域合作。2001年6月l5日,上海合作组织首脑会议在沪举行,中、俄、哈、吉、塔、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将1997年创立的“上海五国”合作机制升级为一个以互信求安全、以互利求合作的地跨欧亚大陆的新型区域性国际组织。同时,中国通过加强“10+1”(东盟+中国)机制,促进“10+3”(东盟+中日韩)机制和中日韩合作机制。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十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了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进程。中国于2003年作为次区域外的大国率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与东盟建立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2005年,由东盟十国、中、日、韩、澳、新、印(即10+3+3)参加的首次“东亚峰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把整个东亚地区的合作带人新阶段。

  2007年4月,中国首次作为观察员国出席南盟(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第十四届首脑会议,宣布中方愿与南盟探讨建立扶贫合作机制,建立中国一南盟减灾救灾合作定期会晤制度,交流减灾经验和信息,加强和南盟国家的人力资源培训合作、人员往来和学术交流,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南盟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经贸、能源等领域合作。

  总体看,经过20世纪最后10年和2l世纪头几年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周边国家的好邻居、好伙伴,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已经从全方位构建战略关系框架、开创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阶段,进入扎实推进务实合作、深化区域次区域整合、加强利益共同体建设的新阶段。
 二、周边区域次区域合作日益拓宽加深

  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发展之所以需要转入扎实推进务实合作、深化区域次区域整合、加强利益共同体建设的新阶段,是由于经过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共同努力,周边区域次区域合作已经全面展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从东亚(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两个次区域)方向看,多个合作机制交织发展。从20世纪9O年代至今,东亚地区已经逐步形成50多个区域次区域对话合作机制。其中,中国积极参与并发挥重要作用的组织和机制主要有五个:一是“10+1”机制。该机制启动于1991年7月,中国时为东盟的磋商伙伴;确立于1996年7月,中国时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经过发展,该机制逐步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对话合作平台,包括领导人会议、9个部长级会议机制和5个工作层对话合作机制。经济合作从一般经贸往来到自贸区建设、从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推进,安全合作则从非传统安全向传统安全扩展。二是“10+3”机制。该机制始于1997年1月,形成于1998年,并从2000年开始转入具体领域的合作。在2007年11月举行的第十一次峰会上,东盟与中日韩签署《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和《2007—2017年合作工作计划》,明确了未来lO年在政治安全、经济金融、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的任务,以此推进东亚共同体建设。三是中、日、韩对话合作机制。该机制是在“10+3”机制带动下逐步发展起来的。2003年10月,三国领导人在印尼巴厘岛“10+3”会议期间,正式发表《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确定了14个具体领域的合作意向,明确了三方推进东北亚经济合作的方向和目标。2007年1月,三方达成了保持现有“10+3”框架下三国领导人会议机制,建立三国外交高官定期磋商制度,启动三方投资协议谈判,探讨建立三方质检磋商合作机制等8点共识,同意继续推动建立“东亚共同体”并将印、澳、新纳入其中。四是东亚峰会。2005年12月的首届东亚峰会把会议的性质明确界定为“开放、包容、透明的外向型论坛”,把政治安全问题作为峰会讨论的重要内容,主张东盟在东亚峰会中发挥主导作用等。2006年的第二届东亚峰会重点讨论了能源、朝核等具体问题,“论坛”色彩进一步增强。2007年11月的第三届东亚峰会,各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新加坡宣言》,加强在能源、环保、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五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fAPEG)。这个合作框架覆盖整个东亚地区,从1993年召开首次首脑会议起,在后来的15年间不断为各国领导人加强对话交流和形成共识提供了重要平台。2007年9月,APEC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讨论了气候变化和清洁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多哈回合谈判、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等重要议题,通过并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关于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清洁发展的宣言》,公布了亚太经合组织合作计划和倡议。

  从中亚方向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加强的带动下,经过“上海五国”机制5年(1997~2001)和上海合作组织5年(2002~2006)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以上海合作组织为平台,以欧亚经济论坛为纽带,合作机制日趋完善、沟通渠道更加畅达、彼此关系不断深入发展的新局面。从上海合作组织的进展看,成员国之间的政治互信日益增强,安全合作不断深化。2007年8月,各成员国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行动计划》,并举行了代号为“和平使命一2007”的联合军演,联合反恐演习已呈机制化趋势。同时,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人文合作、教育合作也迈出了重要步伐,先后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与实业家委员会合作协议》。随着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伙伴也不断增加,印度、伊朗、巴基斯坦、蒙古等成为观察员国。此外,2005年启动的欧亚经济论坛,作为一个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加强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新的机制,将每两年在西安举办一届,以便进一步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之间及与其他相关国家形成更密切的经济互动关系,开展更务实的合作。2007年11月举行的论坛第二届会议发表了《西安共识》,各方将共同致力于在本地区能源、旅游、教育、金融以及地方政府合作等方面展开全面、广泛、持续的合作。

  从南亚方向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突破。2007年4月,在印度的积极推动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第十四届首脑会议制定了对孟加拉、不丹、马尔代夫和尼泊尔等四国的关税补偿机制,并给予财政、法律、行政等管理援助;宣布将成立南亚大学、粮食银行和南亚发展基金,以推动地区在教育文化、农业、金融等领域的发展和一体化进程。印度承诺在2007年底前向经济最不发达的南盟成员国开放市场,免除其产品的进口关税并放宽人员签证审批。
 

 三、区域次区域合作亟待协调整合

  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与覆盖整个亚洲地区的亚洲合作对话机制、亚洲论坛等诸多机制共同存在,并行发展,相互交叉,彼此竞争。这种态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继续发展,有利于各国扩大共同利益,增进合作和拓展发展空间;有利于中国继续贯彻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的方针,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区域合作,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和谐的地区环境。但与此同时,也必须客观地看到,如此众多的组织机制之间已经初步形成了相互竞争和牵制的局面。特别是随着区域次区域合作渐成主流,有关多方谋求更多话语权和主导权的意识已经明显上升,战略角逐态势日益突出。

  美国在亚洲西线,推出“大中亚”计划,力图以此整合中亚和南亚,并继续推动北约向亚太延伸;在亚洲东线,美国于2006年向菲律宾提出以观察员身份参加第二届东亚峰会未果,在当年11月的亚太经合组织越南会议上提出建立由东盟以及亚太21个国家和地区成员共同参与的“亚太自由贸易区”构想也被搁浅,又设想单独举办美国—东盟峰会,积极谋建“亚洲新秩序”,力图防止美国在东亚主导地位受到更大削弱。日本安倍政府强调“自主外交”,福田政府主张对美和对亚洲并重的“共鸣外交”,加强与中亚国家合作以及主导东亚区域合作的战略意图变得越来越明显。日本外引内联,与中亚五国建立外长对话机制;强化与东盟的合作,双方初步定于2008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推动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纳入东亚峰会;与澳大利亚签订与日美结成一体的安全合作协定;呼吁日、美、澳、印等亚洲所有的“民主国家”共同建设一个“大亚洲”,构建横跨中亚、南亚、东南亚、东亚的“民主和繁荣之弧”。俄罗斯在亚洲西面也强化对“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和“独联体”的主导,特别是积极推进与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的合作,以平衡中国在上合组织乃至整个中亚地区不断上升的影响力。印度更加积极地推行“东进”战略,在第二届东亚峰会上与东盟国家就争取尽早缔结自由贸易协定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与泰国、越南等湄公河流域五国就加强合作、促进交流等问题达成一致,还提议建立更广泛的亚洲自贸区,迫切希望借机加强与东亚各国的联系甚至影响东亚合作进程。东盟在成立4O周年之际签署了《东盟宪章》、《东盟环境可持续性宣言》、《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呼吁促进地区和平、安全与民主,希冀在2015年形成类似欧盟的单一市场,使东盟摆脱松散机制,向具有约束力的区域性组织转变,全面提升一体化水平,为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创造条件。此外,随着朝核问题在2007年初步走上解决轨道,朝鲜半岛和平机制和东北亚安全合作机制的建设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有关各方在这一问题上的角逐也已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从长远角度看,如果有关各方不努力协调彼此的重大利益关切,不对区域次区域组织机制进行必要的重新定位、调整和适度整合,那么各方和区域次区域组织机制之间的竞争可能向恶性方向发展,损害地区和平、发展、稳定、和谐的共同利益,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在新的阶段也将难以取得重大进展,整个亚洲板块在全球力量分布中的上升态势也将受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