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是银行的核心职能,风险管理能力是银行的核心能力,这不仅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基础,帮助其摆脱不良资产困境,还直接影响到产品创新、市场扩大、绩效管理、盈利能力等发展性问题。重构风险管理体系,应当按照银行业国际通行标准——《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原则要求,借鉴世界先进银行经验,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建立符合国有商业银行实际的、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
前花旗银行总裁沃尔特·瑞斯顿有句名言:事实上银行家从事的是管理风险的行业。这句话道出了银行的核tD职能就是管理风险。然而,国有商业银行具有的却是一个失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在解决巨额不良资产和应对未来环境挑战的双重压力下,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再造刻不容缓。
一、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现状和失效原因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四大银行开始在信贷管理中全面采用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方法,后来陆续引进了信用评级、授信管理、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并成立风险管理机构统一专事风险管理,在审慎的会计原则、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也取得进一步完善,随着银行经营范围和品种的扩增,风险管理涵盖的内容由表内业务到表外业务,从国内到海外分支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也作了大量实践,近年来,风险管理逐渐得到重视并提到了经营管理的核心位置上来,制度、规则、方法和相关的研究得以丰富、完善,一个比较集中、统一风险管理架构雏形在四大银行内建立起来。与风险管理架构建设的进步相对照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却存在严重问题,造成风险管理体系失效的原因之一是体制造成的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把主要精力放在追求扩张上,对资本金、准备金充足与否并不真正关心,长期不良资产问题并未真正列入管理者的考核目标,四大银行高管人员没有因整个风险管理局面的形成和一再恶化而被免职的事例。在产权和公司治理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国家信用担保和注资行为使四大银行在技术上破产却免于遭受挤提和清算,事实上助长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原因之二是缺乏系统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逐步被重视的过程中,虽然学习引进了西方银行的很多制度、方法,也形成了各自的体系,但是框架粗糙、基础薄弱、制度和技术平台没有建立起来,缺乏风险管理工具发挥作用的机制,在具体操作中经常被异化走形。原因之三是人员风险管理素养和银行文化跟不上,国有商业银行没有西方银行数百年的商业锤炼,缺少高度专业化的银行家队伍,缺乏规范的行业经营作风和优良文化氛围熏陶,形成了普遍的粗放经营习惯。
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再造的思路
1.熟悉现代风险管理的国际通行规则和构造有效风险管理体系的一般内容、方法、步骤,借鉴对照优良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确立风险管理体系再造的目标体系。巴塞尔协议框架原则已成为国际银行业通行的“游戏规则”,其对银行风险管理领域的指导原则得到普遍认同,也为指导国有银行再造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基本框架。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思想、理论、方法,已经形成齐备的体系,用于指导变革、补充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现有体系的缺陷。以国际领先银行风险管理作为学习标杆,借鉴其经验,寻找差距不足。结合三个方面构造出国有商业银行一个较标准完备的风险管理机制。
2.从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现状出发,抓住影响有效性的主要问题特征和薄弱环节,运用恰当的方法、措施、策略造就风险管理效果。无论是与巴塞尔协议要求还是优良银行的现行风险管理体系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在体制、市场环境、管理基础等方面有很多条件并不具备,所以只能从实际出发,在现状与目标之间,针对信用风险为主要风险、基础风险管理薄弱、风险管理人才和体制环境较差等特征,提出有效解决方法。
3.拓展建立和改造有效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路。不仅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和现状着眼,还应在银行外部建立更广泛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在面临新的风险管理问题上拓展思路,寻求良策。
三、国有商业银行有效风险管理体系的一般内容
1.风险管理的对象和风险处置方法机制
银行风险管理的对象是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大的方面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与系统因素引起的资产价值波动,是无法进行分散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是与个体因素相关的风险,能够通过组合进行分散掉。从经营管理的角度,可将银行的风险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违约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指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指网信息、程序、控制系统问题引起的操作不当、失误引起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预期的支付风险,各种风险往往相互蕴涵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风险处置手段主要有:避免消除风险、抑制风险、转移风险和承担风险。避免消除风险包括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化、过程标准化、政策合理化可以避免操作失误和错误决策,通过约束激励机制防范投机冒险和失德行为,通过各种组合来分散风险。抑制风险主要包括对冲、掉期(严格讲前两种是组合的特例)、互换、期权等技术的运用。转移风险是通过保险和其他手段将风险转嫁。承担风险主要包括不可避免和难以转嫁的信用风险,这是银行需要积极管理的重点。对于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规定了包括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监管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机制,并针对银行业面临的信用、操作、利率等主要风险提出了标准法、内部法两种计量办法和相应的资本管理原则,其中在资产风险加权基础上对银行资本充足率作出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不得低于资本的50%的要求。
2.管理设施和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础
风险管理设施是指战略、政策、模式、组织、文化等一整套体系。风险管理战略是为了一个目标使风险管理设计、方法、工具和经营发展环境、业务结构相契合匹配的过程,战略把风险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有机组织起来。风险政策是一定时期内风险战略贯穿于业务的具体处理原则。风险管理模式主要分为集权和分权两种模式,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采取的是一种较为集权的风险管理模式,其优点是集中管理风险、保证控制,但是依赖于有效的信息传递,对风险反应敏感性差,不利于锻炼队伍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风险管理组织一般包括风险决策的委员会、具体负责风险管理事务的职能部门以及独立的审计部门,一般的职能包括:政策制订和督导,授信管理及尽职调查,资产质量监控,风险管理过程控制与评估,风险业绩考核。文化由对风险普遍认同的理解、观念、信条、嗜好、习惯而形成的组织氛围。
有效风险管理要求风险管理设施适应风险环境,设施之间能够协调一致,渗透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层次。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具备了设施的形式,但是在协同方面、在贯彻方面、在文化等软件方面较为薄弱。有效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只有完善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才能识别、度量和分析风险,制订正确的管理措施,落实风险管理责任。信息系统包括存储客户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经营管理信息、信誉记录、账户交易记录、合同信息的客户数据库,存储宏观经济、产业经济、金融市场等信息的环境信息数据库,存储自身资产品种、数量、质量、分布的数据库,以及建立在规范、完整、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基础上的计量、分析、评估、处置系统。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现代风险管理的最大瓶颈。
四、提高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和策略
提高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首先要建立风险管理战略,设立中短期和长期目标。中短期目标是尽快扭转现有风险管理局面,达到银监会提出的国有商业银行未来三年改革目标中的风险管理指标;长期目标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银行所应具备的现代风险管理体系。
(一)实现中、短期目标的措施、策略
1.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以信用风险为主要风险的特征,将不良资产比率控制下来,保证新增信贷质量,是最主要、最紧迫的目标,其次是保证达到符合巴塞尔协议原则的资本充足率、拨备水平及风险分散要求。不良资产率的下降,将极大缓解资本金补充和呆帐准备金计提的压力。控制不良资产比率,一方面对存量资产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处置,更为重要的是防范新的不良资产,对此,加紧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重点是事前控制方面,加强授信管理工作,加快风险指标体系和内部信用评级建设工作。补充资本和提足呆帐准备金可结合注资、发行次级债和上市妥善解决。
2.与产权及公司治理改革结合起来。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不上来,引进的先进方法发挥不了效果,原则执行不下去,与体制息息相关。巴塞尔协议原则以及借鉴西方银行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并不是复杂的框架和技术,而是制度基础、思想和机制。结合这次改革上市,将公司治理机制与风险管理机制协调起来,包括制衡、激励、内控和决策等方面。
3.通过业务转型改善承受风险水平。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主体在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其现有风险管理水平缺乏对信贷风险有效管理,使得传统业务在风险收益上不对称。利用国有商业银行网络优势加大现代综合零售业务(消费信贷)和中间业务,既是银行的发展方向,也是避开管理难度较大的高风险环境的良策。
4.总结过去风险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斯蒂芬·罗斯在新近发表的论文《法治金融》中,认为学习过去的失误是风险管理的核心。事实上,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包括西方银行)风险管理改进的路径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危机事件、重大违规或失误案例引起银行的警醒和对风险管理体系的漏洞查找、弥补整治,甚至引发立法和政策的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有无数的不良资产案例,从中可以进行很有价值的研究和挖掘,并可能导致发现并形成独到的风险识别方法、能力,遗憾的是,西方银行比我们更热衷研究这些案例。
5.注意防范新的风险。未来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新风险有资本市场运作风险(包括上市操作和并购风险)、跨国经营风险、银行衍生金融交易风险,以及信息技术时代特有的网络银行安全风险等。这里仅叙述近期上市的风险。上市信息披露风险不仅使国有银行的风险信息暴露于众,而且因不熟悉境外上市规则以及境内外标准差异造成操作风险,中国人寿事件就是—个例子。基金投资者可能只对短期逐利有兴趣,而对改造国有商业银行无恒久兴趣,这可能使得借助海外机构投资者力量实现公司治理的意图落空;而战略投资者的操作往往会造成股价的大幅波动,甚至海外战略投资者的背景复杂,操作动机不局限于逐利。防范新的风险已成为一个紧迫的现实。
(二)实现长期目标的措施
1.对风险管理战略长远目标和政策长期不懈的执行。以巴塞尔协议框架原则和国际领先银行风险管理适合的做法为标杆,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不断对照,持续改进。贯彻落实和机制建立是一个关键性工作。第一,风险管理不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专属职能,要建立风险无时无处不在和全员参与的积极风险管理的理念。第二,风险政策制定要与业务政策相协调,在推行过程中要和业务有关部门、环节、人员充分沟通。第三,机制建立是长期作用力的过程,要强调建立强大持久的规范力量,对违规行为也要有强大的抑制力量,责任必须能够落实到人,激励约束要到位。第四,要有切合实际的推行方法,效果在于细节。比如:在向基层经办人员推出每一种产品时都要附上产品风险说明书,载明该产品的风险原理、操作原则、行为禁止等内容,起到提醒、帮助熟悉、规范操作指导的作用。第五,允许适当创新,例如,推行银团贷款办法,使单独决策中存在的约束软化在银团决策中得以硬化;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的同时可以设立抵押公司在二级市场运作,不仅使住房抵押贷款保持活跃性,而且在利率波动时,银行和抵押公司形成风险对冲,以稳定收益。
2.强化基础工作。无论是授信、评级等基本风险管理手段还是资产组合管理、RAROC等高级方法,均要求以坚实的基础工作为前提,风险定量管理以及各种模型建立更是需要及时准确的数据和长期的验证,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方法的落后在于基础工作的薄弱。
3.人力资源、文化环境建设
将恰当的人放在恰当的位置上对于风险管理很有必要,一方面通过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引进专业人才,建立推行人员风险履历;另一方面要加强人员的风险理念教育和业务风险管理技能培训,例如可以实行产品风险导师制度,任何岗位说明里都提供有该岗位范围内每种业务风险可咨询的导师名单,员工随时可向某类业务的风险导师进行咨询。
五、拓展建立和改革有效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路
有效风险管理体系也需要银行外部机制的补充。银行与存款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并可能存在垄断低效、内部管理失控等现象,银行经营行为具有外部性,其风险管理不善可能造成风险外溢甚至引起社会金融危机,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社会共同治理的机制。参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力量包括央行、银行业监管机构、上市监管机构、财税稽核等政府部门,以及国际权威组织(行业协会)、独立审计评级等中介机构、公众、媒介等。在我国,需要建立和完善的银行业最重要的外部风险管理机制有:分工配合、优化配置的监管体系;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应急手段;防范和管理银行危机的存款保险制度;市场化托管和并购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