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围绕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明确了6方面20项具体举措。
《行动方案》提出一系列目标,其中包括到2025年,力争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县(市)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到2027年,力争不少于100家县级公立医院(含综合、妇幼、中医医院等)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此外,《行动方案》还特别提到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重视,相关政策将为其提供优厚的待遇和发展空间,包括绩效工资单列、住房保障等措施。对于在县域以下医疗机构服务的人才,职称评聘将予以倾斜,以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优质医疗人才下沉基层。
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
从县到镇、村,《行动方案》提出了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的举措。
县级医院要发挥龙头作用,逐步将县级医院提升至二级甲等、三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镇级卫生机构要强化枢纽作用。广东将支持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或按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优先支持常住人口10万以上、非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性医院水平,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
村级卫生站点要夯实基础,加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到2025年,实现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应建尽建。分类推进紧密型和联合型镇村一体化管理。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
《行动方案》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健全投入机制、深化对口帮扶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供给等角度入手,进一步推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
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广东将推动县域内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自由流动。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强化激励约束。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沉优质资源。
完善管理机制方面,《行动方案》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后,在岗位设置、医疗技术、药品配备、服务收费、医保报销等方面按照医院等级执行相应政策。健全村卫生站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方面,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村卫生站给予运行补助。政府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
深化对口帮扶机制方面,近年来,广东不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实施了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组团式”帮扶县级公立医院、“百名卫生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一对一”紧密型帮扶等活动。
健全中医药服务供给方面,方案明确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中医馆,在村卫生站设置中医阁。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行动方案》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2方面入手,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加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相关科室建设,并配备相应资质人员。加强县域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同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加强传染病救治和监测预警,强化发热门诊(诊室)管理。探索在乡镇、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医学院校可根据基层需要规划专业设置、调整培养计划,扩大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增加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数量,完善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加快壮大基层全科医生队伍,采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形式,稳步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推进培训合格的注册全科医生或加注执业范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按规定考核合格后增加执业范围。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对乡村医生免费开展岗位培训。乡镇和村要提供条件支持乡村医生进修学习、提升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引导其参加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推动医疗卫生人才下沉
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全面实施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在符合卫生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可放宽条件;招聘列入省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基层卫生人员,可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
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财政补助等政策。
执业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1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新招录的中级及以下职称医生到村卫生站轮岗时间不得少于1年。完善县域医共体内人才下沉协同通道,引导资源和患者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探索“县招镇管村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统筹派驻到村卫生站执业。到2025年,乡村医生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
➤优化职称评聘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岗位占比可达到15%;对达到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等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县(市、区)统筹编制岗位,动态调整专业技术岗位。
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10年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评定基层副高级职称。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医师职称评聘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
➤落实收入和待遇保障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绩效工资可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核定,不纳入单位调控基数。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完善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医生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薪酬分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盘活现有资源,妥善安排偏远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住房,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保障。
➤加强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等保障
已纳入事业编制的村卫生站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未纳入事业编制的村卫生站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存年限的人员,可按规定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村卫生站医生补助等政策。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乡村医生,要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水平
《行动方案》从加大医疗保障支持力度和加强综合监管两方面,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水平。
加大医疗保障支持力度方面,积极通过镇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站医保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发挥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的差别化支付作用,完善基层病种及其分值管理。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在医保方面的差异化政策,促进分级诊疗。
加强综合监管方面,加强基层医保基金和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建设,把医保基金、医疗服务监管纳入乡镇政府综合监管体系,持续加大对骗保套保、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村卫生站人员医保政策、业务操作等培训指导。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
推动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到2025年统筹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数字化监管。
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置应用。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全有序向个人开放。推广家庭医生线上签约、预约转诊、互联网诊疗等数字化服务。推进医疗、医保信息系统对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结算流程。
广东省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详实的政策文件,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医疗资源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特别是对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将带来深远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如何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成为了关键。
人才是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广东省在这一方面给予了特别关注,通过多种政策吸引和留住基层医疗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乡村医生的保障政策,极大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的可持续性。然而,基层医疗的发展不仅需要硬件设施和政策支持,还需要更多的激励机制来增强基层医生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相信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未来广东省基层医疗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将会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