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监督司明文规定:针对那些在短期内迅速发表多篇论文、获取多项专利等异常科研成果的情况,若明显违背了科研产出的自然规律,将由科研管理机构介入,进行深入的实证核验工作。
2024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监督司正式对外发布了《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在该文本的第三十条中明确指出,科研人员在论文等科研成果正式发布之前,必须进行自我审查,这一环节需重点核查作者及所有成果完成人的实际贡献度与排名顺序是否真实合理、数据的可靠程度、以及是否已通过科技伦理的严格审查等关键要素,并需签署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以示对所提交成果的诚信保证。
对于那些在短期内异常高产,如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明显与科研产出常态规律不符的情况,文本强调,将由科研管理机构负责启动并实施实证核验程序。
科技部监督司正式对外发布了《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重要文件。
为更深入地推动科研单位积极承担起科研诚信建设的首要责任,全面提升科研诚信的内部管理水平,并建立起一套长效的科研诚信建设机制,科技部监督司精心组织编纂了《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此文本旨在为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各单位在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提供一份极具参考价值的示范蓝本。
【附件内容】
《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全文,供各方详细研读与参考。
关于《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深入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与应用该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