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中间体》(双月刊)创刊于1971年,由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主办,CN刊号为:43-1354/TQ,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精细化工中间体》在农药研究方面形成了一支具有很高专业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和雄厚的科研实力,承担并出色完成了多项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取得了一系列自主创新和高水平的研发成果,同时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产品质量检测、田间药效试验、残留代谢与环境行为研究等农药创新开发能力。
1、《精细化工中间体》稿件要具有先进性,新颖性,要有学术价值、实用价值和文献保存价值。
2、稿件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炼。须包括于下项目: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所在地、摘要、关键词(以上需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200字左右)。正文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
3、来稿要求是打印件,如无此条件,可用16开方格纸抄写,字迹端正、用字规范,。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外文地名、人名、公司名称及缩写应规范,第一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附注原名。
4、文中只附必不可少的图表,并要有表题、图题和顺序编号。绘图须用绘图纸清绘,图中文字、符号、数字用六号宋体剪贴。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或无线表。
5、摘要客观如实、准确简炼地反映原文的内容,并着重反映文章的新内容。可按论点(目的)、方法(原理)、结果与分析(数据)、结论(讨论)的顺序编写。一般以100-300字为宜。
6、《精细化工中间体》关键词应尽可能在文章的题名和摘要中选取,一般为3-8个,词义应明确、肯定。
7、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文章中直接引用的,内容较深、较新的,并且一般是公开出版、便于查询的。原则上应该按在正文中出现的顺序统一编号,在文后集中附列。
8、请注明作者详细联络地址、邮编及电话。请在修改稿上注明原稿编号。本刊一般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在收到稿件一个月内通知作者来稿的专家审查意见及安排刊登情况。
9、科研报告、技术开发成果类稿件,需经本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10、来稿一经发表,赠每位作者刊物一本。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中国科技期刊核心期刊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