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医药》(CN:15-1101/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内蒙古中医药》是综合性中医药学术期刊,立足本区、服务全国,面向基层,注重临床,是中医药及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教学、临床工作应用的重要参考文献。
1、内蒙古中医药文稿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资料确实、数据可靠、逻辑严谨、文理通顺。论著类文章的数据须经必要的统计学正确处理,文章字数不超过4,500字;综述与讲座类文章字数可适当增加。短篇报道文稿诊断依据应充足,讨论紧紧围绕主题,全文简明扼要,不超过1,500字。
2、文题应简明、醒目、新颖、反映出文章的主题。
3、作者稿件署名作者必须是合法著作权人,文责由作者自负。请将作者姓名在文题下依次列出。排列顺序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所在省市、E-mail应在文章首页左下方标注。切勿一稿两投。
4、凡属基金资助的文章,均应标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本刊优先刊载此类文章。
5、内蒙古中医药标题层次标题层次应简明,题末不用标点符号。各层次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1”“2.1”“2.1.2”等。序号一律左顶格书写。文内中间的层次排列可用(1)、①等。
6、计量单位稿件中的计量单位一律要求用法定计量单位,旧制可加括号写在新制单位之后,单位符号用正体。
7、医学名词以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词以及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药物名称以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简化字按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定书写。专用名词如用英文缩写代号,首次在文章中出现时应注明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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