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研究》现用名《北方金融》。
《北方金融》(月刊)创刊于1980年,由内蒙古自治区钱币学会主办为各金融机构服务的学术性专业期刊。刊物以宣传党的金融方针、政策为宗旨,以探讨金融、经济理论与实践为任务,以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特色,坚持“双百”方针,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办刊方向,是广大金融工作者和金融、经济理论研究者进行学术探讨、普及金融知识、了解金融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园地。
《北方金融》办刊宗旨:宣传党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坚持金融理论研究为金融工作服务,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服务,在反映内蒙古经济金融特色的基础上,突出政策性、学术性,强调实践性,注重实用性,求实创新。金融刊物。旨在探讨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货币金融研究为现实服务的办刊方向。荣获人民银行优秀期刊; 北方地区优秀期刊; 内蒙古优秀期刊。
重要通知:《内蒙古金融研究》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北方金融》杂志。
一、《内蒙古金融研究》来稿要论点明确,逻辑清晰,理论联系实际,有独到见解,有一定深度和新意,且突出原创性。
二、《内蒙古金融研究》来稿文字应工整规范,语言流畅,言简意赅,正文不超过4000字为宜,重要文章一般不超过6000字。在稿件质量相同情况下,篇幅短的文章优先采用。
三、来稿请附2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和3-5个关键词,文后附参考文献。
四、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五、《内蒙古金融研究》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请勿同时投寄其他报刊。如作者投寄本刊稿件3个月内未被采用者,请自行处理。
六、由于条件所限,凡投寄稿件无论刊用与否,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七、依据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作必要的文字修改和删节,如作者不同意修改或删节,请在来稿中注明。
八、遵守著作权法,引用、参考他人观点应注明出处,文责自负。
九、来稿以打印稿或电子邮件方式投寄。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