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人类得以解放的社会基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为妇女实现各项社会权利和家庭权利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基础。在甘肃省肃南县祁丰浅藏区,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当地藏族妇女的就业领域得到了扩展,经济收入有所提高,藏族妇女的各项社会权利和家庭权利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作为社会大家庭一员的藏族妇女,逐步实现了她们的各项权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实现其自身权利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本调查以肃南县祁丰浅藏区一藏族妇女为调查对象,试图分析藏族妇女在改革开放以来的职业状况、经济收入及其相关的社会权利的变迁,探究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随着藏族妇女职业状况和经济收入的变化,藏族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及权利的发展变化情况。
在调查中,笔者以祁丰区祁文藏族乡藏族妇女为调查对象,通过入户访谈的调查方式对该地区妇女的经济收入和其它相关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在调查中,笔者以区公署提供的牧民用来缴纳税款的“放心手册”中名单以及该地从事个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花名册为抽样框,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以祁丰区为例,从中选定访谈对象,对被选定的30位访谈对象进行了调查和访问。
祁丰区位于河西走廊的西部,祁连山的北麓,总面积为10202平方公里,有着丰富的草场资源,全区草原面积53. 9万公顷,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为40. 8万公顷。居民有藏、裕固、回、汉、蒙5个民族,其中藏族居民占全区人口的85%。祁丰区藏族主要经营畜牧业,少数也从事农业生产。该地草场广阔,森林资源丰富,创建于北魏时期的文殊寺石窟群,以及观山海子、“七一”冰川、乔塘沟等旅游景点也为当地的牧民增加收入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一、祁丰区位族妇女的取业结构和收入状况
一是当地藏族妇女职业结构的变化首先表现为职业领域的扩展,国家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为藏族妇女职业结构的变化创造了条件,她们的劳动方式由以前的以家庭劳动为主逐渐改变为大量的藏族妇女加入了社会劳动的行列。越来越多的藏族妇女逐步摆脱了家庭劳动的束缚而走向社会,在社会劳动中实现她们自身的劳动权利。二是当地藏族妇女职业结构中劳动的类型逐步从以“体力”劳动为主向以“体力”和“脑力”、“素质”劳动并存的方向发展。在过去,藏族妇女的劳动主要以放牧为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许多藏族妇女的职业呈现素质化和,脑力劳动化。根据当地的资料,在祁丰区所有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劳动人员中,藏族妇女所占的比例为25%:自从高考制度恢复以来,祁丰区共有73人考入了大中专院校,约占当地近年来平均女性人口的4%。三是当地藏族妇女的职业结构构成由单一的农牧业向多样化就业发展。政府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区政府所在的祁文乡,18岁以上的就业藏族女性中,牧民共有163人,占77%:在事业单位就业的藏族女性有11人,占5%:从事个体经营的有23人,占13%;其他(上学或外出打工等)有11人,占5%。在以往的生产劳动中,藏族妇女所从事的生产劳动主要是放牧和料理家务,目前,当地藏族妇女的职业类型己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除了一部分藏族女性从事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外,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很多藏族女性开始在当地从事商业经营。在祁丰区的四个乡政府所在地,藏族妇女经营的商店、饭馆以及带有民族特色的精品店随处可见。祁丰藏区拥有被国家评定为第五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文殊寺石窟群,以及观山海子、“七一”冰川、乔塘沟等旅游景点,奇特的景观与秀丽的山川吸引着众多的游客前来游玩,这也为扩展藏族妇女的就业领域和提高她们的经济收入创造了条件。在文殊沟文殊寺石窟群附近,随处可见能够体现民族特色与民族风情的建筑和身着藏族服装的藏族妇女,在这儿,游客可以品尝到具有藏族民族特色的酥油茶、手抓肉、青棵酒等,这吸引了来自各地的游客,增加了当地的经济收入。当地有着丰富的草场资源,这为发展畜牧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也促进了藏族妇女经济收入的提高。调查资料显示,祁丰区人均年纯收入基本在5000元以上,随着藏族妇女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和经济收入来源渠道的不断扩展,当地藏族妇女的收入明显提高。
二、祁丰孩族妇女实现家房权利和杜会权利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由于整个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藏族妇女经济收入的提高,祁丰藏族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也相应地得到了提局。
(一)祁丰藏族妇女的家庭地位和家庭权利现状 祁丰藏区的藏族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她们不但要经营畜牧业生产,而且还要担负照顾家庭的重担,这种重要的家庭角色决定了她们在家庭中有着比较重要的地位。
第一,妇女是家庭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在祁丰藏区牧民的家庭生活中,藏族家庭的男性一般进行一些交易活动,如用货币换回粮食、蔬菜以及一些生活用品等。藏族妇女几乎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劳动,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生产劳动中,她们挤奶、制酪、取酥油、炒青裸、磨炒面、放牧等,这些生产活动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她们每天至少都要劳作10个小时以上,除此之外她们还要侍奉老人、照顾孩子,在藏区几乎无法想象没有妇女的家庭如何能够得以生存。由于藏区的牧场分为春、夏、秋、冬四季牧场,当地的牧民需要随着季节的变化在四个牧场之间转移,无论在转移的过程中还是在各个牧场中放牧期间,妇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承担着绝大部分劳动。职业的分化使藏族妇女‘家庭主妇”的角色发生了变化,藏族家庭中妇女在家务劳动中承担的角色与她们所从事的职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她们所从事职业的不同决定着她们在家庭中承担家务的多少。在完全从事畜牧业的藏族家庭中,女性承担着绝大部分的家庭劳动,正是因为这些繁重的劳动使得女性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女性在家庭中完全扮演的是家庭主妇的角色。在夫妻从事企事业和个体经营的家庭中,家务劳动的分配和承担状况则有别于从事畜牧业的藏族家庭,在这些家庭中,在夫妻双方承担着基本相同的家务劳动。因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藏族妇女的就业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从而使一些藏族妇女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让她们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走向了社会的舞台。
第二,妇女生育无性别歧视。与一些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的汉族相比较,祁丰藏区人们在生育方面的观念比较开明和先进,生育的性别歧视很少,甚至生男生女的价值观基本接近。在当地的藏民中间,除了一些年老的居民仍然认为生男孩比生育女孩好之外,在调查中,有8?%以上的人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尽管国家允许少数民族夫妻生二胎,但在调查对象中,很多只有一个女孩的年轻夫妇表示他们不愿意再生。就其原因,一是当地思想观念的变化,他们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对孩子教育重视和教育成本的提高,也成为他们改变传统生育观念的重要因素。二是生产方式的变化也成为藏区人们生育观念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中,男性偏好的生育意识有着其存在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其中除了社会文化的影响之外,生产方式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传统生产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生育思想中的男性偏好。随着社会的发展,浅藏区生产方式的变化对藏族生育观念的变化也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在当地,藏民家庭不认为没有儿子就是“断后”,究其原因,主要是藏族妇女在家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家庭运转的轴心。
第三,藏族妇女在家庭中有着与男性相等甚至大于男性的决策权。家庭决策权从婚姻法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有无平等的所有权、处理权、及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和由此而引申的继承权。藏族妇女在家庭经济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她们在家庭中有着很大的决定权。一是消费决定权。消费决定权是指决定某一物品是否要买的决定权利。祁丰藏区的调查资料表明在当地的藏民辨中,女性拥有与家庭日常生活有关物品的购买权以及与女性生活和劳动有关物品的购买权,如决定是否购买衣服、首饰、缝纫机、洗衣机等物品:而对于家庭娱乐的物品和与男性有关的消费品,如对烟酒、音响、电视之类物品的购买与否一般由男性决定或者共同商量后由男性去购买;对价格较高的物品和家庭耐用品的购买以及家庭重大的事情,如房屋的修缮,一般也是由双方通过商量来决定。这可以充分体现出女性在家庭中不再是仅仅处于依从的地位,而是拥有基本与男性相同的家庭权利和家庭地位。二是财产管理和支配权。长期以来,我国妇女的生活范围基本是局限于家庭内部,主要是操持家务,男性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袂定了男性在家庭财产管理和财产支配上拥有绝对的权利,而女性只是处于一种依从的地位。但是随着妇女就业范围的扩展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妇女走出家庭加入商品经济的大潮中,获取经济收入,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地位,而社会地位的提高又给她们家庭地位的转变也带来了重要的影响,她们在家庭中也不同程度地拥有了财产管理权和支配权。在祁丰区,由于藏族妇女在家庭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从业范围的扩大也使她们有了更多增加收入的机会,与周边一些汉族农村地区的妇女相比较,当地的妇女在家庭中拥有着较高的财产管理权和支配权。
(二)祁丰区藏族妇女的社会地位状况 社会地位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一定的社会群体或个人在社会关系或社会结构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妇女的社会地位指的是妇女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中与男性相比较所处的位置。改革开放为祁丰区的经济建设、文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也促进了藏族妇女各种权利的实现。
第一,祁丰区藏族妇女的政治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加国家与社会事务,并且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为保障妇女的参政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在任用领导人员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重视培养、选拔女性担任领导职务。祁丰藏区的妇女作为新中国的一部分,她们的政治权利随着我国政治建设进程的发展和妇女权利的逐步实现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祁丰区藏族妇女也完全实现了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她们的各种政治权利。在调查中了解到,所有祁丰区区政府所辖单位中,女性占42%,其中藏族女性占女性总数的91%。
第二,祁丰区藏族妇女的教育权利。妇女的教育权利包括妇女在入学、升学、获得学位、毕业分配以及女性从事科研、文学艺术创作的权利。在祁丰区,当地思想观念中没有男女性别歧视的观念对当地藏族女性实现她们接受教育的权利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当地政府提供的资料,自1998年起,祁丰区适龄女童的入学率一直保持在100%,有78%的女孩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能够进入高中继续学习;高中毕业的学生中,每个乡都有4名一5名女生在大学进行深造,在人口密度不大的祁丰藏扭,女大学生在全区的同龄女性中占着很高的比例。在当地企事业单位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藏族女性则占这些行业中所有从业藏族女性的82%,这些数据能够充分表明藏族妇女的教育权利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她们的教育文化水平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条件下也日益得到了提高。
第三,祁丰区藏族妇女的劳动权利。劳动权利主要包括劳动就业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和休息的权利,以及获得安全和卫生保障、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为藏族妇女提供了多样化的就业渠道和就业机会,同时也为保障她们的劳动就业权利提供了必需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基础。伴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社会劳动也逐步由以“体力”为主向以“素质”为主的方向发展,由此而进一步地削弱了社会劳动中性别方面的局限性,扩展了妇女的就业领域,增加了妇女的就业机会。祁丰区政府统计资料表明,在祁丰藏区的藏族妇女的就业方式和以前相比己经有了多样化的发展,对于所有的从业女性,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也为保障当地藏族妇女的劳动和就业权利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和基础。
我国社会的发展为妇女实现她们各项权利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经济、政治、文化己经取得长足发展的今天,藏族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可喜成果。社会为藏族妇女的发展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和条件,藏族妇女家庭和社会地位的变化也将使她们为我国经济、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