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并购活动趋于稳定时,中国企业的并购却异常活跃,逐渐走向高潮,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中国的企业并购一方面在中国独特的环境下有着自己特有的特征,如国有股并购;另一方面,中国现在的企业并购和过去相比又有了一些断的特征,存在着一定的变化趋势,如战略性并购及市场化趋势。本文主要从并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对我国的企业并购进行了分析说明。
自全球掀起了第五次并购浪潮以来,中国企业的并购也异常活跃,并逐渐走向高潮,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2002年我国的并购进人了业内人士所称的“并购元年”,规模之大,范围之广超过以前。长期以来,我国企业通过自身的积累扩大生产规模,企业发展缓慢、规模偏小,竞争能力弱。在体制转轨、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和提高竞争力等方面的挑战。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启动,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资本市场,开始以市场为依托进行产权改革和制度创新,产生了具有现代意义的企业并购。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加人WTO的大背景也要求我国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加强内部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合理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因此,研究我国企业并购这一具有丰富实践特点的课题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国企业并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企业并购已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一种常见的现象。企业并购不仅是实现产权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和积极方式,也是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必然选择。因此,企业并购对实现国有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的企业并购存在许多的问题,本文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一)我国企业并购过程中存在的宏观因素问题分析
企业并购都有其特定的经济背景。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由于处于我国体制转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具有更为特殊的背景,企业的并购更呈现出复杂性,例如企业并非是并购的惟一主体,政府的偏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并购动机的强度,在一定程度上政府承担了并购主体的角色。具体地讲,我国企业并购宏观因素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我国的企业并购是在不完全资本市场中进行的一种不完全的市场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行政权力却从未真正离开经济领域。这一现象反映在资本的配置领域,表现为对市场进行了扭曲,形成了所谓不完全资本市场—即指行政力量渗人资本配置的过程中,以致资本流向可能偏离市场配置效率最高点。我国企业的并购活动,就是在不完全资本市场中进行的,并且不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并购决策中既能直接运用行政命令手段又能利用优惠政策,如给予并购企业税收优惠、减免债务或挂账停息、优先贷款等。通过利益刺激引导其向政府设定的方向行动。对企业而言,政府的优惠政策也相当于一种稀缺资源。一旦获得这种要素,便可减少企业在并购中付出的成本,增加其财务能力,从而获得收益。因此,并购往往成为一种特权。
2.并购市场不健全,中介机构不发达
企业并购是以市场为依托而进行的产权买卖行为,其本身也是资本运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还不健全,许多并购行为采取非市场化的方式,致使产权交易不公平,交易手续不完备。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并购起步时间不长,许多企业对收购、控股并购常需要有资金实力雄厚、业务水平较高的中介机构以及并购经纪机构等介人,为并购双方提供信息咨询、牵线搭桥、筹划交易方案、做出价格定位,并为实现并购融通资金提供资金支持。在我国,目前还缺乏足够的并购市场中介组织,给企业并购的顺利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有关并购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尚不配套
规范、有序、高效的企业并购需要有健全的法律和有效的配套政策措施作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企业并购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有关企业并购的法律和政策仍不配套,致使有些地方出现了在程序和合法性上都有问题的隐形并购,甚至还有许多欺诈和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被并购企业的职工安里问题突出
通常并购企业的动机主要来自于对自己有利的生产要素的吸引,而现实中却有些“负担”不得不接受。如多余职工的吸纳、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医疗费补助、福利欠账等。这使并购掺杂了某些不合理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并购的积极性。这一问题的解决要依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但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在当前的实际操作中,企业要想成功地并购,就必须解决被并购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结果增加了企业额外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二)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微观因素问题分析
企业自身在国企改革中的问题构成了并购动机的微观因素。由于我国企业并购的制度环境不完善,如资本市场尚未成熟、并购的中介组织不发达、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一些宏观制约因素的存在,因此在企业并购中的企业微观层面上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为:
1.企业为享受优惠政策而并购
在并购中,并购企业以享受政府金融税收政策为目的,不考虑被并购方的权益,被并购方仅仅是换一块牌子,甩掉银行的债务。
2,企业为某行政机关的指令而并购
政府部门会忽视经济因素而出于较多的社会、政治因素的考虑促成企业并购,而企业领导又不需对并购的失败承担责任,出于个人政绩的考虑”愿意按领导的意图行事,造成了“拉郎配”式的并购。
3.企业为上市中所需“并购”条件而并购
中国证券会为鼓励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配置资源,在审批公司上市时,要求有并购内容,使某些企业为尽早上市,在并购中急于求成,对目标企业是否具备被并购条件,自身是否有并购能力考虑不足。
4.企业为上市“圈钱”制造炒作而并购
由于并购可使股票市场对企业股票评价发生变化,提高并购方的价格收益比率,增加了股票投机的因素,容易诱发企业只为上市圈钱的虚假并购。
二、解决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以上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兼并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出:要使我国企业并购健康有序的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政策:
(一)必须坚持企业自主并购的原则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因此,企业并购必须尊重企业的意愿,使企业能够自主决策自主操作,特别是要符合优势企业开拓市场、增加有效生产能力的实际需要,不搞行政命令、硬性结合。不搞“拉郎配”、“归大堆”。企业必须在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下开展企业并购。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市场变动格局、行业发展前景、产品市场占有率、投人产出效果等多方面的分析与预测,确定企业自身的市场定位,及时作出资产经营决策。
(二)规范政府行为,推进宏观指导下的企业并购
政府在企业并购中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其作用是引导,创造条件,而不是强制。政府应集中精力为企业的资产重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采取相应措施规范市场行为、克服条块分割、部门垄断、地区封锁和保护,充分发挥政府掌握的各种政策工具的优势,建立、规范、完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货币政策,加强宏观调控,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向高效益领域流动,从而为企业并购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建立和完善有关并购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使企业并购规范、有序、公平合理地进行,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证。通过法律法规对并购的方式、程序、并购协议、并购行为中的资产评估和交割、被并购企业职工的安置和企业并购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规范和界定。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必须用立法形式对企业并购进行引导和控制,以规范企业的并购行为,维护投资人、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
(四)完善市场体系,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
促成并购行为市场化,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是并购活动健康发展和取得成功的前提,不仅为企业之间存量资产的优化组合和生产要素的组合开辟新路子,而且为企业并购的规范化、市场化提供必要条件发挥中介作用,从而确保并购活动顺利进行。要使市场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关键是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配套政策,从宏观上加以引导,促使企业并购行为真正市场化和规范化。必须积极稳妥地建立、培育和发展从事企业并购的市场中介机构。
三、企业并购后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并购是一项高风险和高利润并存的行为,许多企业希望通过并购达到转嫁产业危机,规避投资风险,化解企业债务,降低劳动成本,扩张企业规模的目的。然而企业并购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失败的重要原因是忽视了并购中的管理整合。并购后的管理是指并购之后,依据管理的基本原理,进行战略,计划,组织结构,领导,控制,协调,人力资源,财务,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等企业文化的整体系统性调整,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在并购基础上各种资源的科学合理的配置,保证公司最佳的经营效率和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