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在我国是一支新兴的力量,它是来自社会的力量,比政府和 企业 更了解社会,能更有效地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为社会服务。因此,它的价值是政府和企业无法替代的。非营利组织本身也是一个新兴的资源,它需要我们不断地开发与 发展 。非营利组织是指具备法人资格,以公共服务为使命、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民间独立性的组织。它在 教育 、科研、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环境保护以及文化娱乐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非营利组织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的。近年来,随着国内和国际宏观环境的变化,我国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这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发展的价值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源于我国1978年的改革开放。1978年以后,我国相继进行了 经济 体制、 政治 体制改革与社会改革。我国社会的各个层面都面临着深刻的变化与调整。原有的“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被打破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逐渐转变为相互合作的伙伴关系。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各类非营利组织应运而生。在30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经济与完善社会上做出了许多积极的贡献。它是我国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
非营利组织的价值主要源自于它特殊的角色定位。这是相对与政府和企业而言的。与政府相比,非营利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的非政治性的民间组织,实行自我管理;与企业相比,它不是以盈利为目标,它是将包括资金在内的各种资源用于普通大众,尤其是弱势群体。这种特殊性使得非营利组织所创造的价值不同于政府和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可以说,非营利组织弥补了政府和企业的不足之处。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非营利组织创造的价值。①非营利组织价值的形成来自于一种特殊的信任关系;②非营利组织在某些方面的独特价值。
相对于政府和企业,非营利组织更容易获得社会成员的信任。这是因为社会成员与企业关系是建立在金钱利益上的交换关系;而与政府的关系则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强制关系。实践证明,这两种关系都很难激发社会成员在公益事业上的积极性与志愿性。与此相反,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和非政治性的特性,使得它与社会成员之间能建立一种特殊的信任关系。这种特殊的信任关系,使得非营利组织可以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完成许多公益性事业。例如慈善救助事业,这是非营利组织最早涉足的领域之一。这项事业主要涉及扶老、助残、济困、救灾、助学等方面。近年来,我国也相继成立了一些这类非营利组织。
另外,非营利组织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①在环保事业上;②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
人类社会要长久生存与发展,首先要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 自然 环境。但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却产生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等环境问题正在严重地削弱我们的生存环境。虽然各国政府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与 法律 。但是贯彻落实这些环保政策与法律需要全民动员。单纯依赖政府的宣传、动员往往见效不大。近些来,在西方国家成立了许多环保类非营利组织,他们采用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宣传、传播环保理念,在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他们还向政府提出一些环保方面的政策建议。与政府相比,这些非营利组织可以更有效地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这是因为公众更容易接受他们的宣传方式,例如有些非营利组织借助明星来宣传一些环保理念;还有些非营利组织制作一些精美的环保购物袋免费发放给公众。
非营利组织除了在环保事业上的卓越贡献之外,还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如三农问题、失业问题以及贫富差距问题等。显然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但是这些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公平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激起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我国政府近些年来加强了政策干预,但是由于政府能力有限,不能事事亲历亲为。而另一方面,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也在动员社会其他力量和资源来解决这些问题。例如,近年来, 中国 青少年基金会实施的希望工程,从海内外募集了17.8亿人民币,救助了220.9万居住在我国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的孩子。在贫困地区修建了7 549所希望小学。为贫困地区培养了大批乡村教师。在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特质促使他们能自觉地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从而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做出贡献。
正是由于非营利组织特殊的角色定位使它在不断地创造着非凡的价值。而这些价值又给我国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因此,不断发展与壮大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具有很大的意义。
2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路径分析
虽然我国现有的非营利组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他们本身的能力还是极其弱小的,有待进一步的发展与壮大。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是经费缺乏、人力资源不足、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等。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数量上来说是非常庞大的,但是从质量上来说则是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很少。因此,提升非营利组织的质量是当前至关重要的目标,这需要非营利组织自身、政府及社会3方共同努力完成。
(1)从我国非营利组织自身完善上,应该注重合理定位。首先非营利组织要明确自身是一类公益性的民间组织。因此,其活动的立足点是在社会领域,而不是政治领域,它是服务于社会公益性事业的。这是必须明确的大方向;其次,虽然非营利组织都是为社会大众服务的,但是每一类和每一个非营利组织它所服务的具体人群、具体目标又是不一样的。因此,非营利组织要明确自己的服务对象,是做扶残助贫的,还是做城市下岗工人培训的;再次,非营利组织必须有明确的组织目标。即要定位能做什么,或者不能做什么,而不是说什么都能做。这意味着非营利组织不是一个随意的组织,是要担负一定社会责任的组织。因此,有了明确的组织目标,才能将事业做得长久;最后,非营利组织应该有一批专业化人才。人才是一个组织的核心。如果没有专业化人才,不仅非营利组织的生存是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不能有效地应对社会事务,这对社会来说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例如,我们最近在网上看到的,一个来自上海的称为“爱心妈妈”的慈善组织。它的目标是救助那些患有疾病的婴儿,这些婴儿要么是被遗弃的,要么是家长无力为其治病的。这个慈善组织的成员全部是由有经验的年轻妈妈们组成的。“爱心妈妈们”每天轮流值班,并且雇用了有经验的保姆24 h看护小孩。遇到孩子发病的时候,“爱心妈妈们”会亲自带孩子到大 医院 就诊。在管理方面,组织成员各有分工。资金的运转与流向是由她们其中一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妈妈”来完成的。同时组织还在不断地吸纳新的成员。这个慈善组织无论是从目标、管理还是人力资源来说,都是一个定位合理,发展相对完善的非营利组织。
(2)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还需要政府的规范与支持。非营利组织除了组织本身的自律外,政府还要从政策与法律上规范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虽然是独立于政府以外的组织。但是这不意味着它不受政策和法律的约束。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之所以弱小,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混乱。其中有些非营利组织是政府办的;还有些则是打着公益的旗号来牟取私利的,真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凤毛麟角。造成这样的局面主要是在于我国没有与非营利组织相关的法律。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已经是势不可挡。因此,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制定相关的法律是势在必行的。只有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的保障,真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才能健康地发展与壮大。 另外,政府应该通过职能转变给予非营利组织更多地支持。非营利组织是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类重要组织。但是我国长久以来,政府的职能覆盖了几乎所有的社会管理职能。这使得非营利组织根本无权去管理社会事务,同时也不能获得社会成员的承认。因此,我国政府应该转变其职能,将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会事务交给非营利组织来完成。
最后,政府还应在资金上给予非营利组织大力地支持。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资金短缺。上文我们说到的“爱心妈妈”组织,它的资金来源于她们个人资金和社会的捐助。这个组织由于要承担婴儿的医疗费以及组织运转的其他费用,经常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国外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社会的捐助,还有一部分来自政府的支持。而我国非营利组织(除了那些政府办的非营利组织外)的资金几乎都是来自于社会的捐助,政府的支持微乎其微。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真正 发展 只有十几年,而我们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是近十年的事情,这就意味着,民众无论在意识上,还是在资金上都不可能像国外的民众那样积极地支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因此,当前,政府应该是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的重要力量。政府应该投入更多的资金或资源来发展和壮大非营利组织。当然,政府的资金或资源的应用一定要用到位,并且要加强政府和社会各方对资金的有效监管。
(3)从社会层面上来说,民众是非营利组织发展最大的推动力。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我国宏观环境改革后的成果。而非营利组织被民众接受并支持,则是源于我国民众公民意识的提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众在公平、平等、互助等方面的意识不断地增强。许多民众自觉、志愿地参与到一些公益事业当中。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民众的公民意识相比,我国显然落后了不少。这一方面和我国长期以来社会受制于政府有关;一方面与我国的 经济 发展水平有关。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转变,我国民众会更多地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并且参与到其中。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之后民众踊跃自发地捐款就已经印证我国民众在公益事业上的积极性。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与非营利组织不断地完善,民众会更多地支持公益事业,从而推动非营利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