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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社会运行机制考察

发表日期 2023-04-12 15:22:00    1357

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人民公社在中国存续了26年之久。排除感情色彩,将其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用冷静、理性的目光对之加以重新审视,是有一定现实价值的。单一公有制的推行、集中动员体制的确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应该说是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的主要社会运行机制。

  农村人民公社是毛泽东及中国政府,为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他们的一个重大问题——“三农”问题,而进行的一次不成功尝试,直至21世纪的今天,这个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没有农业的发展,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没有农村的繁荣,就没有国力的强大;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全民的小康。值此“三农”问题遭遇困境之际,回顾人民公社兴起及运行之原因,从中吸取些许经验教训,为解决现实问题寻找历史的启迪,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运行方面:单一公有制的推行

  农村人民公社这种体制,同毛泽东及中共中央希图通过改变生产关系,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意图有重大关系。毛泽东认为:改变了生产关系,就有了改造自然的先决条件,生产力也就会迅速发展。如果在公社里不及时向全民所有制转变,老是维持集体所有制的现状,让公社社员的眼光只是局限在较小范围的集体利益的圈子里,那就将妨碍社会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和人民觉悟的逐步提高,因此,必须逐步向全民所有制转变。尽管在长期的战争中,为了调动农民参加革命的积极性,中国共产党逐渐地肯定了农民的土地私有。然而,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仅仅是阶段性目标,是取得革命胜利的一种策略,并不是革命的全部目的和最终目标。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农民从个体劳动者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才是中国共产党的理想目标。人民公社制度于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这一追求。《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指出:“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组织形式,它将发展成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础单位。”“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径。”这个决议大大助长了急躁冒进和“穷过渡”情绪,“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思潮开始泛滥起来。广大民众对中国共产党倡导的集体化、共产主义等价值取向有着美好的憧憬和广泛的社会认同,以“一平二调三收款”为标志的共产风越刮越大。

  土改后的中国农民作为小生产者,是非常渴望发展个体经济的,而且中国经济落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地区间生产发展又极不平衡,这种国情是中国政府必须予以考虑的。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同时,还应该发展多种所有制,允许个体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以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来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中国政府却对个体经济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将农民单干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等同起来,对不断兴起的包产到户反复打压,农民所要求的家庭经营自主权,始终被摒除在人民公社的体制之外。尽管在“大跃进”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规定社员可以在不妨碍参加集体劳动的条件下,继续经营一些家庭小副业,后又允许给群众一定数量的自留地,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试图以此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但由于消灭私有制是个大方向,消灭私有制和利用私有制是战略和策略两个层面的关系,所以,在整体上,党和政府对私有经济存在着限制有余i利用不足的问题。

  由于国家垄断了土地等稀缺性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农民在丧失这些权力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丧失了对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个人的生存发展空间非常狭小。其实,在土改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实行土地私有满足了小农对生产资料占有的渴求而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中农人数也呈上升趋势。据抽样调查,土改后农村中农由原来20%上升到80%左右,富农由原来的3.6%下降N2.1%④。1957年,中央也指出,上中农“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二十左右,人数在14L以上,这是一个大数目”。但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却主要倾向于从遏制其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种趋势,认为“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2)。因此应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以消除农村中的贫富差距来促进共同富裕。这种态度从整体上看非常不利于各社会阶层的健康成长和稳步发展及社会的良性运行。社会从一种经济形态发展到另一种经济形态,从一种生产方式过渡到另一种生产方式。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如果新的生产关系产生的物质基础还未成熟,无论多么高明的政党及政府都不可能催生出新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发展落后和不平衡特征的长期存在,决定了实现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制的渐进性和长期性,人民公社期间单一公有制结构远远超出现实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使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日益缺乏活力,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

中国的农业经济是一种资本和技术含量极低的半自然经济,劳动者在其中起着主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高低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是无以替代的。人民公社时期忽视农民个体权益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造成了劳动贡献与劳动价值的背离,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直接导致了农民在生产中出现“出工自由化、吃饭战斗化、收工集体化”。在政社合一体制的严格管理之下,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低下造成投资边际效率递减,劳动生产率停滞甚至下降,民众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任何理性的单个行为主体在制度变迁中要求的目标皆是自身效用或财富的最大化,农民追求自身生活富足的行为被视作走资本主义道路而遭无情封杀,他们对自身效用或财富最大化的追求之路被堵塞的结果,使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相反,却只能消极冷漠机械地参与,甚至对生产进行破坏。统计资料显示,1976年与1957年相比,中国农民人均口粮不仅没有增长,反而减少了4斤。到1976年,·

  全国农村人均收入在60元以下的生产队占38%,50元以下的占27%,40元以下的占16%,全国约有1.4亿农民处于半饥饿状态⑨。实行包产到户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普遍被调动。包干到户发源地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979年粮食总产66185公斤,相当于1966年至1970年5年的粮食总产,油料总产176o0公斤,超过过去20年的总产。

  二、行政管理方面:集中动员体制的确立

  在对社会稀缺资源完全占有的基础上,中国构筑了严密而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系。随着战争的胜利,大批军政干部不断充实到了新控制地区,他们将在军队中长期形成的工作作风、工作方式、行政理念等都带入了新控制地区,这样就很容易形成一种带有较强依附色彩的较为稳定的新体制。通过这种新体制,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权威逐渐渗透到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推翻了乡村的封建宗法统治,现代政治制度渗入农村,政府权威和组织能力直达农户。正是凭借这种完全新型集中的农村权力结构,中国建立起了有史以来最为强大有效的行政管理系统,农村社会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紧密地连在一起,“增加了国家(和共产党)的直接影响,扫除基于财产和地方积累起来的权力之上的权威,把对血统的忠诚转向对新发展起来的法人团体即集体的忠诚。”⑤这就为政府实行人民公社这样急剧的制度变革奠定了基础。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又是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公社党委会和它下面的总支部、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中的基层组织,是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人民公社中的党组织,必须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对人民公社各级和各部门工作的领导。

  但是,这种体制也有它强大的负面效用,在这个体制之中,下级在与上级博弈时的最佳选择就是合作,为了迎合上级意图而弄虚作假成为一种经常现象。中央领导人大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刘少奇曾尖锐批评说:“看领导卜的意图讲话,你要求什么,喜欢什么,他就把那方面的情况反映给你,这种情况恐怕相当普遍,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为一种不良的风气。”毛泽东更是严厉批评道:“应当说,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卜面‘一吹二压王许愿’,使下面很难办。因此,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然而,体制的力量是巨大的,尽管中央领导人一再批评这种逢迎现象,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体制,集中动员体制的负面效用在人民公社期间始终顽同存在着。

  毛泽东非常注重群众的力量,一直将依靠群众作为革命和建设事业成功之本。他从青年时代就坚信:“今吾以大本大源为号召,天下之心其有不动者乎?天下之心皆动,天下之事有不能为者乎?天下之事可为,国家有不富强幸福者乎?”毕其一生,他始终认为能够通过精神激励调动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以发挥群众积极主动性为主旨的政治运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的许多工作都是发动群众运动来进行的,“曾几何时,当革命遇到难以应付的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时,军事和政治政策的中心环节便是放手发动群众来赢得胜利。”“因此,在此后的岁月中,中国共产党非常自然地把这段在野时期的斗争生活理想化了”。群众运动成为中国政府经常采用的手段。

  工业化生产是个庞大复杂的结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社会分工非常细密,行政社会管理也日趋复杂,它不但要求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更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长期战争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凭借发达而严密的组织系统,通过不断发动的政治运动有效地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为了帮助农村开展建设,国家派遣大批工作人员到基层,还不断地开展整风运动以纯洁干部队伍,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和一切在农村工作的干部必须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发扬群众路线和艰苦朴素的传统,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广大基层干部在执行上级决策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他们很少有机会学习专业化的公共事务管理知识,他们对经济建设很不熟悉。

总的来看,当时干部队伍文化素质普遍不高。资料显示,重庆市沙坪坝区1958年干部文化结构状况是:大学占12.7%,高中占31.4%,初中占41.6%,小学及以下占14_3%@。在中小城市,干部的文化素质更差,广东省澄海县1957年的干部文化结构状况是:大学占0.5%,高中占6.3%,初中占28.2%,小学~i65%。基层干部文化素质的低下,使他们不能有效地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许多农民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不敢讲真话,作为教育者的各级干部由于自身素质所限,没有办法弄清农民的真实思想状况,因此,他们向上级反馈的信息往往是虚假的。虚假的信息在当时单一的纵向信息传播体制中被层层放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中共中央的决策失误。这种被放大的虚假信息通过铺天盖地的媒体(当时主要是报纸和广播)富有感染力的广泛宣传,大大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然而,一旦农民在实践中遭到挫折,他们便会转过来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给以后的工作造成更大的困难。

  在整个人民公社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巨大历史惯性的延续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缺乏,以及领导层制度化运作能力的欠缺,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就形成一种“路径依赖”体制。“路径依赖”的惯性使中国共产党容易将群众路线等同于群众运动,甚至可以说就是运动群众,而忽视了群众的真正心态及实际需要,忽略了群众运动的负面效应。依据“路径依赖”观,在制度变迁中,初始制度选择会提供一种自我强化机制,它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往往会出现良性或恶性循环,而当恶性循环出现后,要跳出这种循环怪圈是非常困难的。

  三、意识形态方面-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为了全部或部分地改变权力客体的价值观,必须注重宣传教化,@以培养民众对政府战略方针、政策的认同感。列宁曾经指出:“在我们看来,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毛泽东深刻地领悟到了这一点,他非常注重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来发动群众,经常号召要对全党干部、全体民众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使广大干群能主动地将本职工作同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联系起来,自觉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民公社的兴起和推进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过程。

  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取得的一系列伟大成就,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三大改造”的成功、“一五”计划的提前完成等等,极大地提高了中国民众对它的向心力,并且树立了以往任何政治力量都无可比拟的崇高政治威望,它发出的任何号召都足以得到广大民众的热烈响应。广大民众对中国共产党倡导的集体化、共产主义等价值取向都有美好的憧憬和相当广泛的社会认同,经济社会地位的改善和政治上的彻底翻身,使他们对共产党有一种强烈的感恩心理。再加上传统小农经济造就的服从权威的思想文化,已沉淀在中国人的情感取向、观念模式、行为规范等意识和无意识的底层。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非常注意利用并强化民众这种政治文化的认同感,朝着更为宏伟的目标迈进。

  一套能够促进制度变迁成功、经济持续增长的意识形态,必须和民众的需求结合起来。农民是最讲究实际利益的,要想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政府的决策一定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来进行,把人民群众是否能受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寻求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发挥广大农民自主能动性的手段和方式。毛泽东常说:“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我们的第一个方面的工作并不是向人民要东西,而是给人民以东西。”-“就是组织人民、领导人民、帮助人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物质福利”@。中国共产党靠不断的政治思想运动和各种乡村教育来凝聚民众,其中最常用的手法就是给农民描绘美好的未来,同时与传统小农文化形成一种配合与默契,实现价值观念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成为社会整合中有力的精神粘合剂,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民偏离社会运动轨道的离心力。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为中国农民描绘了一幅壮丽的画卷: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更大的范围内作统一的、更合理、更有效的安排和调度。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全面迅速发展,公共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等集体福利事业遍地开花,妇女得到解放,全体人民笑逐颜开。这幅绚丽多姿的画卷简直就是中国传统的“大同”理想社会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完美结合,它对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的中国农民有着巨大的魅力。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激励下,广大农村干部及农民群众进发了极大的工作热情。当时的典型代表是山西省昔阳县的大寨大队。在旧的年代,广大农民群众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饱受太多的苦难,他们对建设新社会充满信心,热烈地响应政府号召并创造性地发展,农村人民公社在短期内能够迅速建成,同群众的这种心理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农村人民公社运行过程中,毛泽东的个人魅力起了重大作用。从战争硝烟中走出来的毛泽东,以其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征服了广大民众,建国初期的毛泽东,更是以无以伦比的社会威望和不容挑战的领袖地位,以及他将理想付诸实践的坚强意志,将民众对他的爱戴演变为宗教式的顶礼膜拜。当时的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曾说:“对主席就是要迷信”。上海局第一书记柯庆施更说:“我们相信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主席要服从到盲目的程度。”@广大人民群众更是自发掀起个人崇拜的狂热。毛泽东对这种个人崇拜大加赞赏,他认为对正确的东西必须崇拜,问题不在于个人崇拜,而在于是否是真理,是真理就要崇拜,不是真理就是集体领导也不成。他把个人崇拜同群众急于求成的心态相结合,利用政权的力量开动宣传机器,去讴歌群众中出现的集体主义苗头,并通过不同的形式符号去加以褒奖及肯定,以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目标转化为民众现实的神圣信仰,大力推行人民公社以实现个人心目中的乌托邦。

  当然,在农村人民公社的存续过程中,由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广大农民不能不产生失望。失望之余,他们不能不去探索其它的生存和发展道路。为了强化广大农民对农村人民公社存续的心理定势,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又开动了强大的宣传机器,以对民众加强社会主义教育。中共中央经常要求各地采取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现场会、展览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拔“白旗”、“灰旗”运动。既促成了急躁冒进的心理,又给广大农民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压力,严重阻碍了农民对农业社会主义其它发展道路的探索。

  列宁曾指出:“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对农民中存在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和落后的传统习惯的改造,是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联系的,不是单纯靠思想教育就能奏效的,况且带有浓厚阶级斗争色彩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民众造成了很大的政治压力,很难真正体现“自愿”的原则。农村人民公社这种体制实际上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诚如马克思所言:“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并不是生产力自然发展的产物,它严重脱离了中国生产力落后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束缚了农民的自主、自由和创造性,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最终造成了农民对这种体制的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