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制”改革与老龄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等新时期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系统面临新的职能定位这也为其部分职能的社会化运作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系统部分职能实现社会化运作主要体现在融资、管理机制、社会监管、社区建设等方面。
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障 社会化运作 模式
一、背景分析:大部制改革与新时期的挑战
(一)大部制改革对社会保障系统的影响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实行“大部委制”的理念,政府机构改革逐步向“宽职能、少机构”的方向发展,国务院所属机构中的一些部门进一步整合,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变广,职能综合性变强;2008年2月27日,党的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与《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大部委制”为特征的新时期以来的第6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正式启动。首批机构改革之一就是撤销人事部、社会保障部,成立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大部制”的实施,对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表现在社会保障系统职能的重新梳理与界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成立后,明确了划入的职责、取消的职责、划出移交的职责以及加强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职责的归属,其中社会保障系统职责也进行了整合与重新界定。其次,表现在运作机构的整合与人员的调配,原社会保障部共设有15个内部机构,人事部共设有13个内部机构,实行“大部制”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共设有23个内部机构,实行了相应的机构精简与机构的整合,同时也重新定义了具体岗位的工作职责,对任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最后,还表现在对系统职能运作方式的重新考量,传统的社会保障系统的运作方式几乎全靠政府之力,政府负担过重,操作方式单一,对运作方式需要进行继承和创新,同时实施大部制后,社会保障系统职能的改变也要求系统的运作方式根据具体的职能采取不同的方式,这样才符合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初衷。
(二)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保障系统提出新要求
改革开放30年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新时期社会发展的特征对我国社会保障系统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表现在老龄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保障服务对象扩大以及社会保障统筹的难度加大等方面。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的养老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截止200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53亿人,占总人口的11.6%,养老金和老年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压力越来越大;高龄、空巢和失能老人越来越多,针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需求日益扩大。与此相对应,我国养老保险、老人医疗保险制度必须实现制度创新与进一步的完善,为老年人口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妥善解决老龄化问题以及我国“未富先老”的问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凸显了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的城乡统筹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主要城市的城市化率显著提高,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城乡结合部的社会保障并没有完善的衔接体制,相关的城乡社会保障的统筹机制不健全,不利于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要求我国社会保障系统重视体制创新,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的顺利衔接与统筹。
人口加速流动使我国社会保障系统服务对象扩大,对社会保障实现全社会统筹提出了要求。如今人口的流动不仅包括数量巨大的民工潮,不同地区问中高端人才的流动也已越来越普遍。多种类、大数量的人口流动使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的服务对象扩大,比如城市社会保障系统已经开始考虑农民工的有关保险问题,同时就业人口在不同省市间广泛流动也要求我国的社会保障系统能够实现社会保障的全社会统筹,比如养老保险的接续、医疗保险的转移,这些也对社会保障系统的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社会化运作的必然性:新时期社会保障系统的职能定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规定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等方针政策的研究、规划、制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等核心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农民工工作、劳动关系协调、公务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等相关的专项工作。
从规定可以看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按照整合职能、提高效率的原则,主抓核心职能工作的宏观指导方针政策的制定和主要信息如就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等信息的提供、重大工作如军转干部、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工作的落实;同时取消了一些细节性的具体操作工作,如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等,移交了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等职责。这样的职能设定,一方面可以促使政府可以集中有限资源办理有关国计民生的核心事务,提高办事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具体的操作事务更具灵活性,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的激励和促进作甩同时,这样的职能定位也使得我国社会保障部分职能的运作可以实行社会化运作的方式,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全社会的积极性,提高公民社会的进步程度。
三、社会化运作的可行性:部分职能社会化运作模式建议
社会保障系统的部分传统的服务性与事务性工作职能实行社会化运作,是建立精简效能系统的重要辅助措施,可以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障系统的职能定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减轻体系内的公共财政负担,集中资源用来更好地履行其承担的公共职责。在内容上,社会保障的社会化主要包括“服务对象社会化、资金来源社会化、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化、服务设施社会化、服务队伍的社会化”。在运作形式上,社会保障部分职能实现社会化的运作,主要可以采用市场化运作及非营利组织介入的运作方式。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的部分职能实行社会化运作,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人手:
(一)引入职业化管理机制,实现资金的统一管理与发放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可引入职业化的管理机制,应联合相关服务机构,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发放的社会化。
在融资方面,可以发挥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的力量筹集部分资金,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是不能实现服务对象社会化、将全部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原因,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及企业承担了绝对比例的社会保障资金,资金来源单一,公共财政负担加重。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扩充资金来源,应当成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主要努力方向。一方面,可以积极吸收非营利组织的资金,非营利组织有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其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资金附加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会费收入、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等数十种。非营利组织的加入,可以使融资渠道更加广泛、捐赠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从而极大地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积极探索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的途径,使福利彩票收入成为社会保障的一项较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方面,可以引入职业化的管理机制,通过委托诚信好、信誉高的基金管理机构,将部分社会保障资金用于具有稳定收益的投资,用活用好社会保障资金,实现资金价值的自我增值,扩充可用资金的容量。在资金的发放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的社会化发放方式,联合银行、邮政等相关服务机构,建立资金发放的统一给付系统,缩短资金发放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
(二)建立规范化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服务的社会化
建立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机构,倡导多元化的养老方式,培育并明确家庭赡养义务,实现养老服务的社会化。
在老龄化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传统的政府养老、单位养老及家庭养老的方式均已不能很好的承担养老负担,需要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
对此,可以通过政府提供赞助资金,民间组织或者私人兴办养老机构的“公助民办”方式,或者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民间组织或者私人实行运营的“公办民营”方式,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养老机构,培养具有责任心和专业技能的养老护理人员,积极探索多种临终关怀、社会照料、老年护理等多元化的养老方式,以弥补独生子女家庭在养老照料方面的不足和缺失。
同时,基于“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以及家庭在老人心理及精神健康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通过舆论宣传教育等方式培育家庭子女养老的意识,通过子女收入按一定比例上缴养老费用等措施明确养老义务,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养老的氛围,构建家庭养老的责任机制,联合社会保障系统,妥善解决老龄化问题带来的挑战。
(三)建立新型精简机构,保障职业技能教育及培训工作的社会化
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通过政策制定及对相关机构的监管,实现职业技能教育及培训工作的社会化运作。
在建立新型的精简及服务型机构的过程中,社会保障系统应该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其职能,加强其在“组织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审批管理技工学校;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等方面的政策及制度的制定能力。将具有依附性的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放手于市场,通过市场上的培训机构来完成,这样可以积极调动市场资源,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节约行政资源,明晰主要职能,排除行政机构的利益关系,使其能够更加客观中立的制定政策,监管运行机构,从而从制度上保障职业技能教育及培训工作的社会化运作。
(四)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实现市场机制对就业与再就业过程的影响
通过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建立职业介绍机构,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对盈利性职业介绍及劳动力派遣机构的管理,实现就业及再就业服务体系的社会化运作。
在社会劳动力流动进一步加快、多种行业人力资源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网络是社会保障的一大重要职责。但是,传统的设立在社会保障机构下面的职业介绍中心,运作的效率及现实效果强差人意,而社会上的盈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又涉及到诚信不够、缺少强有力的监管等问题。所以,在就业及再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方面,社会保障机构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社会力量、非营利组织等建立人脉关系广泛、具有诚信与奉献意识的免费职业介绍机构,扩展职业介绍渠道,广泛搜集职位信息,对职位推荐实行专业的服务,提高就业及再就业服务体系在劳动力流动、下岗职工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及海归高端人才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同时,加强对盈利性职业介绍及劳动力派遣机构的监管,提高其诚信度,切实保障求职者的利益,将市场力量引入规范轨道,积极调动市场机制在就业及再就业过程中的影响力。通过社会力量的加入及对市场机制的规范及监管,有效地实现就业及再就业服务体系的社会化运作。
(五)完善社区机制,加强社会保障体
完善社区支点的自我建设意识完善社区的机制建设,提高社区福利,提升社区在社会保障系统职能社会化进程中的支点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社区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载体,以前的单位社区现在已经演化为社会化社区,社区也成为社会化程度最高的基层组织,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新支点。
完善社区的机制建设,培养社区共建的意识,加快进行社区社会保障设施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幼儿园、老年人服务机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场所及设备的硬件建设,提升社区的福利水平。加强社区服务组织的建设,如社会保险金发放机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再就业指导及培训机构,培养年轻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社区成员的自我建设意识。新型社区是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救助及社区服务的社会化等相关社会保障职能的社会化的物质基础,是实现社会保障系统职能社会化的主要支点。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可以加速社会保障系统职能社会化的进程。
四、结论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指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我国社会体制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如今,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带来社会保障机构的精简和职能的调整,城市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人员社会流动性的增强等因素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加突出,对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制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妥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创新运作方式,将社会保障系统的部分职能实行社会化运作是当前可以采的有效措施。
此外,从长远来看,社会化运作将成为一种持续有效的方式。随着我国公民意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化运作方式持续增加、运作机制的不断善,我国社会保障实现社会化运作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可以利用的社会化资会更多,社会保障工作的实践方式会更多样化,社会化的良好效果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体现,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将能够获得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