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沙及注开会计师的法律诉讼案件逐渐淆多,而且禽演金烈,对注开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研究已成为普界各国审计理论界研究的重点,本丈主要对注开会计师法律贪任的含义,成因和规进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但近年来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案件逐渐增多,且愈演愈烈,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研究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审计理论界研究的重点。它不仅直接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着整个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1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贵任的含义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或者出于故意而不做充分披露,出具了不实报告导致审计报告的使用者遭受损失,依法由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所承担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三大类,即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资任的成因
2.1社会和法律环境方面的原因
现代会计报表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了解正在不断增加,追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不少会计报表使用者在发生投资决策失误,导致投资失败时,都将注册会计师推上法庭,充当他们的被告,而不管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期望差”正在日益扩大。现在的报表使用者总希望注册师能够做到:在技术上具有充分的胜任能力;在品质上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审查中能查出所有无意和故意的重要错弊;在报告时能防止所有容易产生误导的会计报表的公布,能及时向他们通知企业可能难以持续经营的情况等等。但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技术方法至今未有实质性的进步,注册会计师达到会计报表使用者期望的能力越来越低,使报表使用者的不满越来越多,审计诉讼也就随之增加了。近年来,国际上的许多国家,纷纷修改法律或形成新的判例,将注册会计师的赔偿范围扩大到被审计单位及“已知受益人”之外。使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成为“深口袋”责任,增加了审计诉讼的机会。西方国家的法庭近年来明显保护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这既助长了会计报表使用者控告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也怂恿了一些律师为了获得诉讼费而提供法律服务,从而又增加了审计诉讼。西方法庭的这种倾向也影响到了我国。近年来,我国一些法庭己将注册会计师作为第七、第八,甚至第十几被告推上了法庭。世界各国证券监管部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意识正在增强,社会各界也日益赞同。受害方应向有能力赔偿的一方提出诉讼,要求赔偿,而不间被告错在哪里。这也加重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近年来,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日益复杂和不确定,计算机的运用日益广泛,这些使得会计和审计业务日益复杂。同时,近年来制定的会计准则给企业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了越来越多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而注册会计师评价这种选择是否恰当,又缺乏明确的标准。这些又使注册会计师审计成为一种易出错、易受诉讼的高风险职业。
2.2被审计单位的原因
一是被审计单位存在错误、舞弊与违法行为。被审计单位存在错误、舞弊与违法行为,是形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存在错误、舞弊与违法行为,则注册会计师就没有对其进行审计的必要,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也就无从谈起。二是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是指被审计单位发生债务危机,甚至破产清算,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况。被审计单位发生经营失败会使其债权人和投资者蒙受损失。他们为了使损失得到补偿,往往会指责注册会计师有过失或欺诈行为。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有过失甚至欺诈行为,被揭发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审计历史表明,绝大部分审计失败集中发生在宣告破产的被审计单位。因此,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是导致审计诉讼、发生审计失败的主要导火线。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还可能加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审计总存在一定水平的审计风险,如果被审计单位发生经营失败,则这些审计风险就有可能显化为审计失败,使注册会计师承担一般情况下不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可能发生经营失败的被审计单位,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通常也较高,注册会计师发生过失的可能性也较高,因而发生审计失败,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也较高。
2.3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
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本原因是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违约、过失和欺诈行为。注册会计师的违约,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能达到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如未能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审计人员应负违约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或合理的职业谨慎的情形。过失按其严重程度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即没有保持作为一名合格审计人员应有的谨慎,如未能查出隐蔽较好的错漏等。重大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完全没有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即没有保持作为一个普通正常人所应有的谨慎与认真,如未发现审查样本中明显涂改的错漏等。注册会计师的欺诈,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
3如何规避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贵任
3.1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因此,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对于避免法律诉讼或在已提起的法律诉讼中保护注册会计师是非常重要的。
3.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f控制制度
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的核心。因此,会计师事务应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保证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
3.3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注册会计师如欲避免法律诉讼,必须慎重地被审计单位。一是要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其顾客、职工、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没有正直的品格,也必然会蒙骗注册会计师,使注册会计师受到陷害。二是要特别注意陷人法律和财务困境的被审计单位。周转不灵或面临破产的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总想为他们的损失寻找“替罪羊”。因此,对那些已经陷人财务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注意。
3.4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在众多诉讼中,注册会计师之所以未能发现错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不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即被审计单位的业务。会计是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和生产经营事务,仅局限于有关的会计资料,就有可能发现不了某些错误。
3.5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时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财务损失,同时,还能够使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保险公司的监督。
3.6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贵任的律师
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可能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责任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遇重大法律间题,注册会计师应同本所的律师或外聘律师详细讨论所有潜在的危险情况并仔细考虑律师的建议。一旦发生法律诉讼,也应请有经验的律师参与诉讼。
此外,为了缩小审计期望差距,应采取加强宣传的方式,积极主动地与社会沟通,重塑职业形象,取信于社会,这同时也是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职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我们向公众宣传《独立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法》,使其对审计活动的局限性以及审计职责有基本的了解,让报表使用人理解并接受审计意见只是“合理确信”,而非“绝对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只能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基础之上,这种假设就是客户诚实信用,没有舞弊,如果没有这种假设,审计也就失去了基础。